華泰環球投資基金 – 華泰美國精選基金
(基金類型:香港傘形單位信托基金)有關華泰美國精選基金(“子基金”)的重要信息。 除非另有説明,本網站所使用的詞匯與子基金的基金説明書中所定義的術語具有相同含義。
重要事項:
投資涉及風險,包括損失本金。子基金單位價格可升亦可跌,子基金過往業績並不表示將來的回報。基金的價值可能會非常波動,並可能於短時間內大幅下跌。子基金的基金說明書及產品資料概要可從本網站下載。閣下不應僅依賴本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此处提供的信息为一般性信息。詳情請見子基金的基金說明書及產品資料概要,包括其中所述的風險因素全文。
投資者須注意:
華泰美國精選基金是華泰環球投資基金的子基金,後者為在香港註冊的傘子結構單位信託。本子基金的目標是透過主要投資於在美國股票市場上市的股本及股本相關證券投資組合,尋求可持續及穩定的中長期資本收益。
本基金及子基金已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104 條獲證監會認可為集體投資計劃。 證監會的認可並不代表對本基金及子基金的推薦或認可,亦不保證本基金及子基金的商業價值或其表現。證監會的認可並不表示本基金或子基金適合所有投資者,亦不表示證監會認可本基金或子基金適合任何特定投資者或任何類別的投資者。
除非中介人在銷售子基金時已向閣下解釋,經考慮閣下的財務狀況、投資經驗及目標後,子基金是適合閣下的,否則閣下不應投資於子基金。
风险因素:
投资者不應僅依賴本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詳情請見子基金的基金說明書及產品資料概要,包括其中所述的風險因素全文。
1. 投資風險
本子基金為投資基金,而非銀行存款。本子基金的價值可能因下列任何主要風險因素而下降,因此投資者可能蒙受損失。概不保證償還資本。
2. 貨幣和外匯風險
本子基金買入的若干投資以有別於基本貨幣的貨幣(例如港元、英鎊及/或歐元)計值。此外,某單位類別可能以本子基金基本貨幣或其相關投資貨幣以外的貨幣計值。本子基金的資產淨值可能因該等貨幣與基本貨幣之間的匯率波動或匯率管制的變動而受到不利影響。
3. 股票市場風險
本子基金對股本證券的投資面臨一般市場風險,股本證券的價值因多種因素而波動,如投資氣氛、政治及經濟狀況及發行人特定因素的變化。
4. 集中風險
本子基金的投資集中於美國。因此,本子基金可能比採取較多元化策略的分散基金更為波動。
本子基金的價值可能更容易受到影響美國市場的不利經濟、政治、政策、外匯、流動性、稅收、法律或監管事件的影響。
5. 投資於ETF的風險
本子基金可投資的ETF單位/股份可能以相對於其資產淨值的大幅溢價或折讓買賣,從而可能影響本子基金的資產淨值。ETF單位的估值將參考最新買賣價格作出。若本子基金按溢價買入,則在ETF終止的情況下本子基金未必能悉數收回其投資,及可能蒙受損失。
相關ETF可能為被動管理型,相關ETF的管理人將不具有適應市場變化的酌情權。相關ETF的相關指數下跌預期將導致相關ETF及本子基金的價值相應下跌。
相關ETF可能涉及追蹤誤差風險,即其表現未必與指數完全一致的風險。
在若干情況下,例如當指數不再可供作基準用途時,相關ETF可能提前終止。當ETF終止時,本子基金未必能夠收回其投資。
6. 投資其他相關計劃的風險
本子基金可投資於其他相關集體投資計劃的單位或股份。本子基金可投資的相關計劃未必受證監會規管。當投資於該等相關計劃時,可能涉及額外成本。此外不保證相關計劃將始終具有充足的流動性以滿足本子基金贖回時的要求。
本子基金亦面臨與相關計劃有關的風險。本子基金對相關計劃的投資並無控制權,概不保證相關計劃的投資目標及策略將能夠成功實現,這可能對本子基金的資產淨值造成不利影響。
7. 與中小市值公司相關的風險
一般而言,相較於大型企業,中小型企業的股票可能具有更低的流動性,且其價格可能更為波動及更易受不利經濟發展的影響。
8. 對沖風險及與使用金融衍生工具相關的風險
本子基金可為對沖而買入金融衍生工具,於不利狀況下,此類對沖可能失效且本子基金可能蒙受重大損失。衍生工具的價格可能非常波動,這可能導致超出本子基金於衍生工具的投資金額的損失。衍生工具涉及工具的對手方將不履行其對本子基金義務的風險。此外,與衍生工具相關的風險包括信貸風險、流動性風險、估值風險、波動性風險及場外交易風險。衍生工具的槓桿元素/成分可能導致產生遠高於本子基金於衍生工具投資金額的損失。涉足衍生工具或會導致本子基金須承擔蒙受重大損失的高度風險。
本子基金的目標是透過主要投資於在美國股票市場上市的股本及股本相關證券投資組合,尋求可持續及穩定的中長期資本收益。
A. 主要投資
本子基金可將其至少70%的資產淨值投資於在美國股票市場上市的以美元計值股本及股本相關證券。為實現該投資比重,本子基金可直接將其最多100%的資產淨值投資於在美國股票市場上市的以美元計值股本證券,包括但不限於股票,股本相關證券(包括但不限於,股本型合資格交易所買賣基金(「合資格ETF」),如主要投資於股本證券的合資格ETF)。本子基金亦可透過將少於其30%的資產淨值投資於股本型相關集體投資計劃(合資格ETF除外),且其投資目標不會投資於其他相關集體投資計劃,以間接獲取在美國上市的以美元計值的股票風險承擔。
在上述規定的規限下,本子基金投資於任何單一國家及/或地區佔其資產淨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亦不受發行人的行業及/或市值的任何限制。本子基金將不會投資於設立槓桿/反向ETF、商品/合成ETF、加密貨幣ETF、私募股權ETF或房地產ETF。
在考慮投資於被動管理型相關計劃時,管理人衡量表現所考量的主要標準為相關計劃相比同類計劃是否提供更低的追蹤誤差及/或更高的流動性,等。
本子基金可投資於同樣由管理人或其關連人士(定義見基金說明書)及/或第三方管理的相關計劃。倘若相關計劃由管理人或其關連人士管理,則必須豁免相關計劃的所有初始費用及贖回費。此外,管理人不得就相關計劃或其管理公司的任何費用或收費獲得回佣,或與任何相關計劃中的投資相關的任何可量化的金錢利益。
B. 輔助性投資
於正常情況下,本子基金可將少於其資產淨值的30%投資於在美國以外股票市場上市的股票(直接或間接透過投資於相關集體投資計劃)在美國以外股票市場上市的ETF(包括貨幣市場ETFs),現金及貨幣市場工具。
於特殊情況下(例如市場波動提高、市場情緒惡化或經濟基本面迅速變差的長期熊市),本子基金可暫時持有最多佔其資產淨值100%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例如存款、存款證、商業票據及國庫券)或貨幣市場基金作現金流管理,以抵禦市場動蕩及把握可能出現的未來投資機會。
管理人不擬訂立與本子基金有關的任何證券借出、出售及回購交易及/或逆回購交易。
本子基金僅可為對沖目的使用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於利率掉期、期貨、信貸衍生工具、遠期合約及期權)。
交易頻率 | 每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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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 | 華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
分派政策 | 不宣派或分派股息。 | |||||
財政年度總結日 | 12月31日 | |||||
可認購類別及管理費 | A類美元單位:最高為每年2%,目前為每年1.2% I類美元單位:最高為每年1%,目前為每年0.6% S類美元單位:最高為每年0.5%,目前為每年0.2% A類港元單位:最高為每年2%,目前為每年1.2% I類港元單位:最高為每年1%,目前為每年0.6% S類港元單位:最高為每年0.5%,目前為每年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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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費 | 最高為認購額的3% | |||||
贖回費 | 無 | |||||
最低初始投資額 | A类美元:100美元 I类美元:1,000,000美元 S类美元:100美元 A类港元:100港元 I类港元:8,000,000港元 S类港元:1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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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其後投資額 | A类美元:100美元 I类美元:100,000美元 S类美元:100美元 A类港元:100港元 I类港元:800,000港元 S类港元:100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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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IN | A類美元單位:HK0001148177 I類美元單位:HK0001148185 S類美元單位:HK0001148193 A類港元單位:HK0001148201 I類港元單位:HK0001148219 S類港元單位:HK0001148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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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涉及風險,包括損失本金。子基金單位價格可升亦可跌,基金過往業績並不表示將來的回報。子基金的價值可能會非常波動,並可能於短時間內大幅下跌。閣下應在投資於子基金前,閱讀有關基金之銷售說明書及產品資料概要,以瞭解完整基金詳情及風險因素。閣下不應僅依賴本資料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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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認可不等于對該計劃作出推介或認許,亦不是對該計劃的商業利弊或表現作出保證,更不代表該計劃適合所有投資者,或認許該計劃適合任何個別投資者或任何類別的投資者。